财务信息是企业会计信息系统通过核算并借助于会计报表等形式的财务报告表达出来的关于企业财务状况,企业经营成果的静态与动态的信息。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定期按要求对外公布其财务信息是一项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企业外部的投资者、债权人而言,这些信息是他们作出理性投资决策的依据。在整个会计信息系统中财务信息的披露是最后一个环节,其中作为传播媒介形式起作用的财务信息的披露方式的正确选择与否,对于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以及披露信息对于信息需求者的有用性直接相关,本文将论述与此相关的问题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方式的现状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方式有较严格的规定。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将要求公布的信息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上市公司在依照前款规定公布信息的同时,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地方报刊上公布有关信息”。1993年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要求:“中期报告完成后,应立即向证监会报送十份备案,并将不超过四干字的报告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将中期报告备置于公司所在地,挂牌交易及其网点,以供投资公众查阅”。年报的披露也大体相同。另外对于重大事件公告、临时报告(含财务信息)的处理与年报相同,主要采用报刊这一新闻媒介来进行披露。 刚刚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章证券交易第三节持续信息公开第六十四条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作出的公告,应当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报刊上或者在专项出版的公报上刊登,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这是我国通过证券业最高权威的法规作出的关于信息披露方式的规定,财务信息披露也在规范之列。 综上所查,可以作出如下判断,现行财务信息的主流披露方式是报刊披露,尽管我们也能通过广播、电视以及交易网络获得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实际上,我们通常获得的较为完整的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都是从报刊查阅来的。这种选择有其现实的理由,首先,当今报刊的发行尤其是日报发行,传播速度较快,传播面广,有一定的信息容量;其次,通过邮政服务网络,投资公众通过报刊获取财务信息很方梗,取得成本也低;再次,报纸通过印刷术传播现行的文本式和表格式报告清晰、准确,保真度较高;最后,它符合人们生活中阅读获取信息的习惯,下表给出了主要传媒的披露性能测试情况。
媒体 保真度 速度 覆盖面 接收 日常 媒体 分析 信息量 成本 习惯 语言
广播 中 快 大 低 符 较丰富 不便 中 电视 高 快 大 中 符 丰富 不便 中 报刊杂志 高 快* 大 低 符 不丰富 较便 中 交易网络 高 快 小 低* 不符 不丰富 较便 大 电话 中 快 中 高 不符 不丰富 不便 小 传呼 低 中 中 中 不符 不丰富 不便 小 邮寄 高 慢 大 无 符 不丰富 较便 小
注:*日报速度较快 *使用电脑的学习成本 可见,报刊披露方式能较好地满足前文提到的几项披露性能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它要远远优于其他媒体,以法规确认这种披露方式有其现实的必然性。然而,现行报刊披露方式有它固有的缺陷:①时效性仍然不太理想,离所谓的“即时信息”还差的很远;②在可接受性上,传统文本、表格式的财务报告对于投资者而言,尚不能直接使用。真正决策有用的信息还要再加工。通过报刊资料,再利用分析工具如软件加工信息,很费事,其中的手工作业和数据的搜寻与重复输入并不便利;③报刊的信息载量有限,带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先后之差,人为造成炒作,多家公司的财务指标也不易同时取得,不利于投资者准确地作出判断,影响市场透明度;④传播形式比较单调,不具有丰富的图文、音频和视频效果,缺乏多媒体的丰富的信息表达语言。报刊披露方式的这些缺陷,将导致现实采用披露效果更好的媒体,而信息技术、信息网络化为财务信息披露方式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持。 在美国,因特网技术已为市场所广泛利用,鉴于信息技术对于公司的信息披露以及筹资、交易市场所产生的影响,美国证监会已做出了反应。1984年,美国证监会开始制定一项试验性的计划:要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以电子文本送证监会备案。现在美国国内绝大多数公司都以电子文本向证监会的EDGAR系统(电子数据收集、分析与检索系统)报送资料。1995年10月,证监会发布了一项解释性公告,以指导市场参与者使用电子媒体实现信息披露的责任和义务,还提供了一份特定监管地区指南。公告允许使用电子媒体并将这种方式与所报送的纸质信息同等对待。从1995年起,开始要求所规定的公司用磁盘、光盘或计算机网络接口向EDGAR系统提交通用财务报告,而EDGAR系统又与Internet连接,使每个能够进力、Internet的用户都能十分便捷地获取信息。1996年7月,证监会公布了一项关于修订证券法中注册与信息披露条款的公告,征求改革意见,允许对1933年诞生的联邦证券法的框架加以改进,以充分适应技术进步带来的变化。 但是,新技术的应用还在探索阶段,接触这种技术的公司和投资者还不广,许多大公司利用因特网向公众披露如经营总体情况和财务信息时,也只是将所需披露的信息粘贴在网页上。按证券法披露信息,绝大多数公司还是用纸制媒体文件,因特网仍不能取而代之。 展望未来的信息技术的发展,纵观信息技术相当发达的美国信息披露方式的动态,我们认为,未来的财务信息主流披露方式——网上披露已经初见端睨,从现在开始探索、尝试开发构建这一披露方式,是有积极意义的。
二、网上披露财务信息的基本框架构想
1.监管。未来的财务信息披露方式如果采用网上披露方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通过一定的广域网如INTERNET、(CHINANET建立专门监管网站,设置专门的披露主页,管理服务于信息披露的网上资源。在披露主页上,采用网络新闻等形式供上市公司注册、披露中报和年报等财务信息,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在一个较为完整的网上披露信息的框架中,信息披露监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它主要应由以下几个方面来构成: (1)监管者:《证券法》赋予监管权的证券管理部门,一般为证监会。 (2)监管目标:在证券法规所赋于的监管权下,在构建、推广以及维护以网上披露方式为主的信息披露框架上,为维护披露秩序和披露效率作出最大程度的努力,以此来增强市场信息的透明度,以期最大程度地实现有效市场。 (3)监管内容:①从技术上和制度上构建一个较为完整的网上信息披露的框架;②做好这个披露框架的宣传工作,使信息的供给者和需求者都熟悉这个框架资源,如通过披露主页介绍披露框架,通过网络或其他媒体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披露网址;③就网上披露方式作出一系列技术性以及规范性的指南,如供披露用的网页、网址和管理,披露的电子会计报表的协议格式,网页制作的法定格式及其创意度的说明,还有网上CPA的审计要求,以及中报和年报上网披露的时间等规定,这些信息可以公布在披露主页,也可通过其他媒体传播给信息披露的所有参与方;④对于网上信息的安全性作出保障,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消除网上披露的风险(如披露资料被篡改,存在误导信息等);⑤与供给者、需求者或消费者进行沟通,为优化披露方式作出努力。 2.供给。 (1)供给主体:凡是要对外披露财务信息的上市公司都是网上财务信息的供给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披露框架在规定的时间提供规范的网上披露的财务信息。 (2)提供内容:企业会计电算化的最终成果是产生电子介质的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进一步网页化加工,网页化处理,一要符合有关规范,如真实、客观等原则;二要使这些报表信息具有便于分析的动态格式,即能达到数据的可下载、可移植、可分析性而采用的符合一定协议标准的电子报表格式如HTML格式;三要加入较为丰富的多媒体语言,从既可视又可听方面使信息传播的形式多样化。最后,由网上CPA进行审计,才能成为可供网上披露的财务信息产品。 (3)提供方式:上市公司供给网上披露的财务信息有两种途径,一是公司组织内部有关人员进行加工;二是委托有关的软件公司来加工这些须符合网上披露规范的网页财务信息。这样才能生产出公司可在法定的网页上披露的制作准确、客观、公允,又不失精美、多彩的多媒体界面的财务信息。这种网页的制作,必须要有精通会计、计算机等多方面知识的人才的协调工作才能完成。上市公司把这些财务信息成品,通过网络传输到监管网站接受审批,进行注册,最后得到一定的网上空间,在规定时间,其财务报告便出现在监管网站披露主页或企业独立网站主页的财经公告栏中。 3.消费。 (1)消费主体:凡是需要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需求者都能成为这些网上财务信息的消费者,因为财务信息的披露是面向证券市场所有的参与者的。 (2)消费对象:对于提供在特定网址上的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实施使用行为,使用其中的图文资料以及视频和音频资料,以这些多样的公司财务信息作为采取决策的依据,这些财务信息即是消费的对象。 (3)消费方式:投资者等信息的需求方可以随时按监管网站提供的网址,按一定的访问权限在有关的网页上浏览各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可以对网页上的财务信息进行查询、分析以及对感兴趣的财务资料进行下载,浏览器以及有关配套的财务分析工具使得这些工作极其方便。在网络上消费这些企业的财务信息产品会成为未来社会消费财务信息的主流方式,未来充分发达与充分普及的信息技术,会使得这种消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成为投资者日常之必需,消费成本也很低。
三、财务信息网上披露方式的特征构想
1.其传播高度保真。现代信息技术使得披露的质量极高,传播误差极小。 2.其传播极其快捷,范围更广。在信息高速公路上,财务信息传播可以瞬间完成。网络终端到哪里,网上的财务信息就可以瞬间到哪里。对投资者而言,所有的上市公司“远在天涯”,而他们所披露的财务信息却“近在咫尺”,这才是名符其实的“即时信息”。 3.界面逼真,易于理解。未来的财务信息是具有多媒体特征的信息。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单调的表格与文字等报表,它除了数字与文字资料外,还有语音说明、生动的图像、公司介绍,重大财务活动可以采用视频新闻的形式,一目了然。网页制作商可以在企业会计电算化加工的财务信息的角本的基础上,制作出多媒体的网页信息,可听可视。 4.财务分析极其方便。网上的财务信息不是简单的纯文本意义上的传统财务信息,它应是特定协议标准格式如超文本格式(HTML的电子报表,所有数据,只要点击都可以被随意移植利用。网上的电子报表按照一定的协议标准格式编制,目的是为了能有相配套的财务分析软件把这些电子数据按你所设想的分析方法或直接采用网络所提供的财务分析软件加工出你想要的信息,这好比是餐馆既提供饭莱又提供使于进餐的餐具,这是传统披露方式所做不到的。在整个披露网络上,如果要作比较分析,便可以便利、迅速地调入公司的同期或者历史的财务资料,或其他同行资料,表中某一数据连结着其他相关数据,可以按需要调出,也可按访问权限使用。它超越了传统披露方式的分析在技术上、便利性上的局限。 5.当上网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时,通过网络获取财务信息的成奉不会成其为问题,实施消费几乎也不受时间限制,它的服务是全日制的。只要拥有或者找到一台上网的电脑,就可以攫取所需要的全部财务信息,对于大小投资者,其在获取信息的能力上没有什么根本性差别。 6.网上广阔的空间足以为所有的上市公司在同一时刻公布中报、年报,这给予投资者等信息需求方带来的便利性、信息的充分性是不可估量的,它使得公司与其利害关系方的信息变得通畅,极大程度地配合所披露的信息本身增强了市场的透明度。 7.通过披露网络,投资者、公司以及投资者之间,联系与沟通十分方便。这种超越空间的网上双向交流,财务等方面的公司信息会变得更加畅通,有利于增进市场的透明度。 以上构想的网上披露方式具有的诸多特征,将使得财务信息披露超越现有披露方式的障碍,使公司财务信息畅通无阻地披露给信息需求者。
四、需要做的工作
l.积极探索网上披露方式,尝试构建一个网上信息披露框架。一靠摸索,靠计算机领域、证券领域以及会计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开发这个框架,二要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已有经验,结合他们现有的信息技术条件,研究它的最新披露动态及其相关技术和规范; 2.积极从软件上和硬件上创造条件,使新的财务信息披露方式成为现实,鼓励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开发此类软件,利用现有网络技术的成果,鼓励上市公司尝试这种新的披露方式作为主流披露方式的有益的辅助。 3.当这一披露方式被一定程度地采用并形成一定影响时,证券监管部门宜出台一些管理规范以及指南,鼓,励和规范新的财务信息披露方式。当然,如果网上披露方式已产生广泛影响时,即为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所接受时,宜通过具体会计准则来规范披露信息的生产,并最终在《证券法》及相关信息披露法规中确认这一披露方式的主流地位。
五、结论
在结束本文时,笔者拟作出如下结论 ○财务信息披露方式的选择有一定的标准,可以从保真性、及时性、便于接收以及易于理解等几个方面来考察,不同媒体披露性能存在差异。 ○主流披露方式由证券法规确认,实际操作中也有其他辅助方式并存。信息主流传播媒体支持着财务信息主流披露方式。 ○从现实角度看,当今的报刊披露合理地居于财务信息披露方式的主流地位,从发展的角度看,在未来其主流地位必将为具有强大优势的网上披露方式所取代。 ○及时、合理地确认新的财务信息披露方式,有利于实现更好的披露效果,有利于资本市场的信息畅通,有利于增强市场透明度,极大程度地实现有效市场。有利于合理引导市场资金流向,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 ○为实现新的财务披露方式,我们要做不少工作,包括尝试在制度上和技术上构建一个网上财务信息披露的框架,依照框架开展财务信息披露工作,规范披露行为。 ○新的财务信息披露方式会带来相关方面的现实的影响并提出新的或更高的要求,在构架披露框架时必需要考虑到这些影响与新的要求,以此规范未来的发展方向。
来源:《会计研究》199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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