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异国,你会遇到很多难题,其中最大的一个我想就是语言上的障碍。如果认真追究起来,很可能许多其它的小难题都是这个大难题派生出来的。特别是从中国大陆来的人,因为本来就没有那种殖民地式的教育过程和语言环境,即便是学了多少年英语,也多是把它当学问来学,从来没有真正地学以致用。至于澳式英语,在国内很少能有机会见识到,所以学起来障碍就更大。很多时候,你的顶头上司的学历还没你高。并且他们的种种蛛丝马迹也被你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甚至让你在心里暗笑。但是,一旦需要交流,你心头的千言万语就会被你嘴头的笨拙给扭曲得七零八碎,显得很傻。其实你很清楚,这只是语言慢,人并不慢。但语言的慢的确影响到生活。只不过影响之余,你倒也忙里偷闲地捡到不少乐趣。
初来澳洲时,除了讲"请"、"谢谢"之外,和我第一个进行真正交谈的外国人就是我们的房东老夫妇。老太太72岁,穿着束腰的长袖花格裙,涂着口红,可谓明艳照人。不仅人美,而且好客健谈。一见面,除了租房业务的话,还扯上了一大篇她儿孙们的轶闻趣事,房东老太太说英语的口音比我的中国口音要严重得多。后来知道他们都是希腊移民,但当时,她的口音就像她的口红一样,着实给了我点颜色看。听着那一大串铺天盖地的带着花边的英语,我这耳朵就好象是50岁的人在参加小学同学聚会,要拼了命地辩别,才能猜出个大概。初来乍到的,本来就心虚,这下信心全无,心想听懂澳洲口音这么难!到后来听到了真正的澳洲口音时,我已有了心理准备。
澳洲口音的确很有特色,听惯了,你倒觉得英音和美音原来竟都是那么的做作。美国人说话,每个词都像是上了油打了蜡,倘若当真想强调一件事,那么一名话下来,东南西北地就能给你甩上无数个弯来。那摇头摆尾的样子,仿佛全天下的道理都被囊括在这巧舌如簧之间,由不得你不信。英国人说话,似乎是因为文化历史传统太厚重,结果,平板笔直的一句话,总是有一两处会被压得沉下去,然后再恢复平板笔直。听得让人肃然起敬。相比之下,澳洲的口音既不油滑,也不肃穆,非常朴实大方。这口音的特点是,首先很多元音都被重新打造了一遍,变得淳厚起来。比如,说"me"这个词,说起来就好象打算说"my",直到取后关头才临时改了主意,改说"me"。当然,只要在这呆上几天,就不会把"Are you coming today?"听成"Are you coming todie?"。不过,当人家在电话里给你拼写街名时,你可能就分辩不清他刚说的那个字母究竟是"A"还是"I"。
元音变厚了,听许多男士说话,这些音像是受了几重压迫之后释放出来的。据说,澳洲最初苍蝇太多,为了避免让苍蝇走错了路,进了嘴里,所以人们尽量少说话,尽量说得又短又快,而且嘴唇也尽量把关把得严些。现在,苍蝇少了,但口音却传了下来。有时,如果听到浓重的口音,就觉得这些话混沌得好象全是说给他自己的心来听的。
澳洲口音的另一个特点是,在一个完整的段落之内,往往每句话的结尾都是升调,表示未完待续,直到段落完了。这样,一段话,就像熟食店里挂着的香肠,节节相连。这种升调被女士们运用得最为充分。她们说时,升调不像锦州口音那样短促地上挑,而是要先拐一个弯,再挑。语气中透着,看,我很自信吧?我很胜任吧?我对这事也很重视吧?但是――我也该去海边度假了吧?
澳洲口音在男士的嘴里虽然豪放不羁,满带着橄榄球式的雄风。在女士们的口中,却变得轻盈机巧、玲珑剔透,如同一个聪颖灵秀的、早已深谙大都市一切机关的乡下女子――又可亲切又可爱,决没有美国女人谈吐间的飞扬跋扈。
记得刚来的那几天,走在街上,就连人家问你几点了这样简单的话,我也总要让他们重说两遍才能听清。虽然心里很愧疚,但偶尔也强词夺理地补上一句:对不起,我实在不习惯你们的口音。当然自己清楚,我所习惯的其实只有中国口音。时间一长,我发现听不懂对方的话,绝对不能冤枉人家的口音。往往是白纸黑字地写下来,也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该不懂的还是不懂。因为更多的还是词汇的问题。
词汇中,我头疼的就是名称缩写、专业术语、人名地名等等。比如说,第一次听人家说"HECS",就以为指女巫(hxe),而"HECS"的实际意思是政府给学生的贷款。此外,偶尔还会有政治、金融、医学、体育等领域的专业术语夹杂在对话或新闻里,从中作梗。到现在,我听着体育新闻,仍然像是在听窗外的鹦歌燕舞一样,声声真切,就是不知所云。对于人名地名,你不仅要从川流不息的对话里迅速地把它们识别出来,并捕捉住它大概的形状,而且,你还要当心了,人家成天挂在嘴头的那个亲昵的"John"很可能是她的狗,而并非她的男友。否则,那上下文就会逐渐地离奇荒诞起来,甚至是毛骨悚然。
另外,澳洲人对某些东西也有我们所意想不到的说法,这也是需要我们学习的。比如,澳洲有一样著名得就好比是咱们的四大发明一样的东西,就是他们家家院里都有的那种可升降的晾衣架,它的学名叫"hillshoist"。当然,它和山(hill)并没有关系,只因为它的发明者叫"LanceHill"。平时,你也可以把它叫"clothesline",不过,如果听谁说"coathanger",那就要留神了,因为他也可能指的是悉尼的港湾大街。所以,你就不要想不通为什么他要去爬"衣服挂"。还有,"digger"是指退伍军人,不知这是由挖金矿还是挖战壕演变过来的;而真正在干活挖东西的掘土机,在这里却叫"bobcat"。听这名字,你就知道这机器该有多好使――猫一样的温顺;同样温顺的还有由里斯班河上的渡轮,它叫"citycat"。但是,澳洲的一部连续了多少年的关于水上警察的连续剧,却取名为"Waterrats"。你想想,这河面之上该有多热闹。
这些我们不熟悉的词汇倒还好办,因为摆明了就是新鲜事物,我们自然就会小心行事。但是,另一些连中国人司空见惯的词,在这里却可能全然不是我们所想的那回事。比如,"college",在这儿通常是指那种中小学连在一起的、比较讲究的私立学校,学生的年龄会是从5岁直到18岁,并非我们的广播学院或电影学院的那个"学院"。而悉尼的那所著名的影视学院反倒是很谦虚地自称为"school",尽管从这个"school"里不时地就会走出来一些奥斯卡奖得主。另外,澳洲人把商业区、市中心并不叫做"downtown",而是叫"city"。连整个国家都已经被人叫做"downunder"了,所以,不能再继续"down"下去了。必须澄清,我们这里也有城市。
此外,许多日常生活中的说法也是我们在学校里不曾领教过的。比如,大葱叫"eschallots"(打出来这个字之后,连我的电脑都表示这已经超出了它的知识范畴)。当然,不管它如何更名改姓,放在货架上,它还是我心目中理想的那个样子,所以,只管拿来就是了。但是,假如我想问问店员哪里有卫生球,那我就要以说明文的规模来描述它。大小、形状、气味、功能……,当这论文编写到一半,店员就"Oh,mothball",简单得让你觉得竞有点前功尽弃了。
还有,"handsome"形容人是"好看"的意思,假如是形容钱,则表示"可观"的数目。译成中文,倒也对仗工整;说谁在"seeingsomebody",意思是这一段谁在和谁约会着,约会的内容当然就远没有"seeing"那么单纯;"swear"这个词,过去只知道它是"发誓"这个意思,但现在看,人们绝大多数时候都是用它来表示"说脏话"而并非"发誓"。倒也是,如今大家实在是很少发誓,但却是很容易说脏话。当然,也有我们按照汉语思维能猜得出来的词。比如,厨房的、工厂的帮工就叫"kitchenhand、factoryhand",和我们说的"帮手"类似。不过,"hand"的单复数你就不要去计较,单数并不表示这个活儿是你一只手就能胜任的。
澳洲口语里的一些词,如果没有明人指点,你自己也会悟上好一阵子才能悟出来。例如,人们在表示一些不那么隆重的谢意时,比如感谢别人的举手之功,就说一声"Tar";表示肮脏、恶心、令人作呕,就说"Yark"。这些可绝对不是很生僻的土语,全是分内的话,俯首皆是,你说出来没人会夸你英语说得好。口语里常见的词还有"bloke",表示"人、家伙"。对话里,左一个"bloke"右一个"bloke",就连美国人听了也会糊涂,还以为澳洲有个巨大的、遍布各行各业的姓"bloke"的家族。和"bloke"同样高度流通的还有"mate"一词,读起来像"might"。它的意思大概相当于汉语的"哥们",但是适用的范围比"哥们"要广。假如是想套近乎,那么这个"mate"就可以跨越性别、年龄、阶层等种种界限,畅通无阻。此外,流通得再局限些的,那就是澳洲的"国骂"、或叫做"澳州的伟大的形容词"――"bloody"。这个词的字面意思是"血腥的",由于我的汉语脏话的词汇量太有限,所以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一个旗鼓相当的词来。应该说,它比"????"要文明一些。在脏话里,它算是较体面的一个,因为它不牵涉到任何性侵犯的含义。通常,它可以被加在任何名词、形容词前,表示语气的加强,或是不满、嘲讽、无奈等情绪。前一阵,昆士兰的州长在一次讲话中带了一个"bloody"。事后,也有人提意见,但多数人似乎觉得这是一种亲切、朴实、甚至是幽默的表达方式。有官员在表达看法的最后,还不忘了要奉公尽职地跟州长首尾呼应一下,说希望这是这件事的"bloodyend"。现在,随着全球的一体化,这么好的一个形容词已经在逐渐让位给那个以"F"打头的、更国际些的脏话了。
说到口语,澳洲人还有个特点,就是要极尽能事地把长的单词给缩短了,缩写的规则就是给长单词拦腰截断,后面给接上"o"或者"ie"就算了事。比如,澳洲人首先就觉得自己的名称"Australian"太长,于是就给改为"Aussie",或者干脆就叫"OZ"。其它的"afternoon"叫"arvo"、"garbagecollector"叫"garbo"、"barbecue"叫"barbie"、"pokemachine"叫"pokie"……。真的,不要以为我在耸人听闻,人家真是这样讲话的。有一次,一位旅行社的小姐在给我询问酒店的价格时,就把"包含早餐"给自言自语地说成了"includingbrekie",当时我就乐了。书上看到的知识在她这儿一下子找到了对证,真让我心满意足而且沾沾自喜。她笑着说:"我们太懒,我们懒得说全了。"我看,倒不只是懒。我想起了我打工时带过的那个两岁的孩子。因为等不及非要学全了才用,所以,那孩子就把"dog"叫"dogie"、"biscuit"叫"bikie"。这么看,澳洲的口语不仅懒散,而且童真未泯。
有时,他们甚至都能把一句话给缩成一个词。两个人的对话可能是"Waddayaknow?""Noddalot"。见面的相互问候则是"G'day",或者"Havagooday",或者"Howyagoinmate"。满腔的热情就全蕴藏在这一下喉咙的振动之间了。
听得懂了,但是,想要说出来让人家也能听懂,那就又是一个难题。英语基础不好的,自然要先说一段支离破碎的英语(brokenEnglish),或者不说。而英语好的,也许能整句整句地说了,但是也时常会语出惊人,说得澳洲人措手不及,全部都愣在那儿。有时,你会不知深浅地扔出了一个背GRE背过的一个大词,让人觉得事态严重得简直天都快塌了下来。或者,你会自作聪明地把物作了主语,结果就搞出一个忸怩作态而且空前绝后的拟人说法。我的一位朋友,英语很好。当年在外语学院读书时,他就以遍览原文十九世纪文学名著而让同学们敬仰不已。他在一家杂货店打工。一次,顾客要在东西柜台上没有。他手疾眼快,自告奋勇要去地下室里找找。本来,一个"find"就可以了,但是也许是当时献殷勤之心太切,他那储存着庞大词汇量的大脑里,就蹦出了"ransack"这个词。这词虽然也有"细细搜索"的意思,但是,多数时候它当"搜掠"、"洗劫"来用的,是一个让业主、警局以及保险公司全都能闻风丧胆的词。听到这小子敢当着顾客的面扬言要洗劫他,老板当即表示这让他"bloodyconcerned"。此后,每下去"ransack"一回,这朋友都觉得平白无故地多担了几分嫌疑和愧疚。
要说好英语,再往下,道路依旧漫长。你要做到语法的正确、表意的准确、句子的均衡、用法的地道、俚语的适度、语气的得体、语体的恰当……,当然,首先要发音准确、别写错别字。听人讲过一个笑话,说有的南方人发不出"th"所应发的音。结果就把"我今年30岁,我妻子也是30岁"这件事给说成了"Iamdirty,mywifeisdirtytwo"(我很脏,我妻子也很脏)。人都脏了,这怎么能行。
另外,这语言的博大精深,也的确是我们一年半载也读不懂的。比如,来家里修水管的工人,他跟你讲话你听得懂,但是,他们之间的话你就听不懂了。再如,中学生之间说话,可能连他们的家长也听不出个眉目来。他们会"expensive"给省略成"exy";而用"babefest"来表示有许多漂亮的女孩;除了"cool"以外,"deadly"、"mad"、"wild"、甚至"sick"统统可以用来形容他们认为好极了的表。这是一种以嘲讽为己任的、连鲁迅也望尘莫及的新人类语言。
此外,因为文化和民俗上的无知,我经常会看不懂为什么那样的一句话、那样一个表情,就能让观众哄堂大笑。在报纸上,也有一个很另类的专栏作家,始终在让我大开着眼界。想必她的文字一定是十分洒脱不羁的,因为我几乎每篇都是看得如堕云雾。很多词,都是你在词典里永远也查不到的。想到这里,我就深深地知道,眼下我的知识就是连一鳞半爪也够不上。所以,心里就一直有个愿望,希望若干年后,我能够不再只是这样浮光掠影地来写语言。
怀揣着一个愿望,这是件多么好的事。
当我还在奋力向前追逐的同时,澳洲的语言本身也在随着物转星移而变化着。过去,来自英国的坚硬语言,被这快大陆给烤晒得松软了;然后,土著又给了它几千个地名、数百个现代词汇;现在,美国的影响又与日俱增。人们时而说传统的"Mygoodness!",时而也说美式的"Gee!";说"打电话",有时叫你"ring"谁谁谁,有时又让你"Callmeback";大家常说"Noworries",但是如果你讲"Noproblem",那么他们听起来也是"Noproblem"(没问题)。在这一波一波的浪涛当中,你会多了几分困惑,但是,你也多了同样数量的乐趣。与这收获和乐趣相比,一切困难都不足挂齿。
况且,我们在这儿可是外国人呐,傻一点儿,那也是情理之中的。也不用装了,只管勤学好问。哪怕愣头愣脑,也要一往无前。
所以,尽管路途坎坷,但是――套用一句澳洲人的口头语――"No wor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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