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签证介绍
一、旅游签证
有效期6个月以上护照或其它旅行文件;
居住住处证明;
相片;
往返机票;
雇主担保书。
二、商务签证
有在签证的终止日期以外的至少 3 个月的时间有效的护照;
住处证明;
相片;
往返机票
银行有保证的本地的公司的保证信;
由意大利公司发出的邀请信, 必须证明写邀请信的人的签名的可靠性。
如果必要, 提供银行证明。
三、工作签证
护照或其它旅行文件 ( 有效期有至少 6 个月的时间 );
住处证明;
一张相片;
预定的航空公司机票;
意大利劳动部门发出的许可证明
体检表。
四、学生签证
有效护照;
填写签证申请表,附相片一张;
经过意文翻译和认证的学历证书;
机票;
意大利的学校enrolment证书;
经济担保:经过翻译、公证的银行信用证明。该证明应从获得入境签证之日起即可在意大利使用,保证在意大利停留期间每月经济担保金为1,000,000里拉。
意大利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证明;
住宿证明(注意:进入意大利八天内持证人必须到警察局外国人办公室办理居留证,否则将被驱逐出境。)
18 岁以下申请人签证申请表有父母或保护人签名
五、学生签证申请步骤:
1. 去信与意大利有关院校联系,以取得意方院校的入学通知书。联系时应附上如下材料:
2.取得意方有关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后,即可向意大利驻华大使馆提出签证申请,申请入境签证时,需提供:
(1) 有效护照(护照须在签证后具有至少3个月有效);
(2) 填写签证申请表,并附护照照片1张;
(3) 经过意大利文翻译和公证的学历证书;
(4) 经济担保书,须经意大利警察局认可;
(5) 由意大利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证明,或由使馆领事部承认其在意大利有效的外国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证明;
(6) 住宿证明,意大利驻华大使馆收到申请后,转报国内有关部门审批。批准后再签发入境签证。
留学签证允许计划到国外深造或从事研究及其它短期或长期文化活动的人士到意大利做短期访问(最长90天)或长期(最长365天)访问。 该种签证也可以签发给在国家、地区、省或市所属的公立教育机构或在被认可的私立院校或组织中学习短期课程的普通学生。不过,请注意:短期课程的注册证明并不能自动排除申请者具有非法移民的倾向。 因此,申请人必须给予充分的理由,并出具相关资料,主要包括:
·申请人打算参加的课程或文化活动;
·申请人留学的资助方式:
即由意大利政府或被认可的意大利组织机构、意大利公众法律机构、国际组织或得到国际认可的社团、申请人所在国家的政府或公共组织、宗教团体、外国大学和中学、其它意大利机构及协会甚至私人组织提供奖学金,只要能够证明这些组织的可靠性;或由经确认的个人或家庭经济担保(不包括由第三方签署的担保声明)。
·领事馆出具的声明:
证明申请人有权在意大利接受医疗保健服务,此声明要与申请人所在国家的有关规定或惯例相一致;或者由意大利组织或公司出具的保险单或外国保险单,以证明申请人有足够的保险费来支付其在意逗留期间的医疗保健及紧急住院医疗费用。上述保险单必须要附有证明在意大利有效的领事馆声明,并且要注明可能给予申请人的帮助方式。
在被意大利国家大学或自由大学录取的情况下,学生最好查阅宣传册中所列的签证申请程序,此宣传册由外交部文化交流董事会每年发行一次。 对于教师、学者、研究人员、或文化领域的知名人士及为领事馆所熟知者的签证申请,领事馆将根据申请人的声望和所从事文化活动的重要性,相应的按有效优先程序签发签证。由外国人提交的并由意大利文化机构、意大利使馆学校办或其它签约方的学校班、或经鉴定确实可靠的意大利著名学术文化机构转交的签证申请均会得到充分的考虑。
如果申请者将从事的文化或研究活动是有偿的或营利性的(一般的费用补偿不在此列)而且申请者满足规定的各项要求,那么他们便可以得到"个体经营"签证。 注意:取得短期留学签证的成人学生的陪同家属只能得到"旅游签证",而不是"陪读签证",除非他们具备申请"陪读签证"的条件。
对于18岁以下的申请者,只有事先征得监护人同意,大使馆才给予留学签证。然而,大使馆不允许为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年满14岁,但准备去意大利接受义务教育的申请者签发签证。不满14岁的申请者,只有赴意学习经鉴定可靠的学会或机构开设的长期文化语言课程学习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期限不超过45天的留学签证。 除了上面提到的短期学习签证外,年龄在14-18岁的未成年人只要满足下列条件,就可以获得长期学习签证,到公立教育机构、或经官方或法律认可的教育机构学习高中课程或地区性课程:
他们能证明持有由以下组织机构授予的奖学金:意大利政府或在文化发展合作计划范围内得到认可的意大利组织、意大利公共法律机构、国际组织及其它国际上认可的组织、申请人所在国的政府或公共组织、宗教协会、外国大学和中学或其它意大利团体和协会甚至私人组织等,只要这些组织证明是可靠的。若可能的话,这些机构提供的奖学金还应包括在所申请学校的食宿费用。
除第一部分列示的条款外,申请人还应证明他们有入学的担保,担保由具有资格的公立和私立教育机构提供,若可能的话,在提供教学的同一机构应提供食宿。
假如以上两段列示的奖学金和担保只是包括了在意大利学习期间的部分费用(例如不包括食宿),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有足够的经济保障,并由申请人所在国的公共组织或其家庭提供证明文件(但任何由私人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无效)。
打算成为见习修士/修女或参加宗教学习或培训的申请者,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便会通过简便程序取得留学签证。
申请者准备到以下组织去学习:罗马教庭或其主要的机构、大学或大神学院、宗教团体总教庭以及其它开办宗教培训的协会等;
签证申请由当地罗马教皇代表或梵蒂冈当局向大使馆普通照会特别推荐;
若不满足上述第二段的条款,申请人需向领事馆出示他(她)所申请的宗教组织的证明,这份证明要得到当地罗马教皇代表的认可,证明该宗教组织接受申请者入学,并指明修士/修女见习期、宗教性学习和培训的期限,住宿条件以及学习期间的费用将由该组织还是申请人承担。若住宿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特别是参加宗教大学机构的走读学习的申请人,必须表明在意大利学习期间有足够的经济担保。 申请签证所需资料:
·有效护照(护照须在签证后,具有至少三个月的有效期);
·填写签证申请表,并附证件照片一张;
·录取通知书或相关证明;
·经过意文翻译和认证的学历证书;
·经济担保;
·意大利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证明;
·住宿证明
注意: 进入意大利八天内,持证人须到警察局外国人办公室办理居住证,否则将被驱逐出境。 如去意大利学意文,本使馆有权测试申请人的语言。
六、签证地点
意大利共和国大使馆(负责中国其他地方签证)
地址:三里屯东2街2号
邮编:100600
电话:010-65322131-5
传真:010-65324676
意大利共和国驻上海总领馆(主管上海市居民和浙江,安徽,江苏省的签证事务)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375号启华大厦11层a-b
邮编:200031
电话:021-6471.6980/89/91/96
传真:021-6471.6977
意大利共和国驻广州总领馆(主管广州市居民和广东,福建,广西,海南省的签证业务)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5207-08室
邮编:510613
电话:020-38770556-7-8-9
传真:020-38770270
签证处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00
回答:2006-05-21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