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简章
(一)招生办法
1、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口试、面试,合格者参加北京市统一高考后录取。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名称
日语
俄语
德语
法语
西班牙语
阿拉伯语
朝鲜语
葡萄牙语
计 划 数
32
4
24
10
15
6
10
6
合计
107人
(三)学制:四年(本科)
二、报名
(一)招生对象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不限)。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无斑痕,体无残疾,口齿清楚,听力与模仿能力强,具有较好的汉语基础。
4、身高要求:女生1.60m以上; 男生1.70m以上。
5、中学阶段所学语种不限。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7年4月7日上午8﹕00—15﹕00,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1号教学楼,同时举行全校高考咨询活动。
(四)报名办法
1、考生需持学生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及报名考务费100元办理报名手续(现场领取《考生报名表》)。
2、每个考生填写一张《考生报名表》,限报一个专业,报名后可于6月15日前提出放弃。
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所交费用概不退还。
3、考生须详细认真地填写《考生报名表》,14位高考考生号务必填写正确(如不填或填错将无法录取),并在指定处粘贴考生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
4、报名时可由家长代报,但须带齐证件并确定好所报专业。
(五)咨询电话:010—65778007
网 址:www.bisu.edu.cn中的“二外招生网”栏目
乘车路线:(1)二外南门:乘312、728路公共汽车至“茶家坟”站下车;
乘地铁至“广播学院”站向东500米。
(2)二外北门:乘342、382、815、846、731、859、388、908、小6路、运通111路公共汽车至“二外语”站下车。
三、口试、面试
考试时间:2007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1号楼
考试要求: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报名考务费收费凭证》及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考生报名表》参加口试面试。
口试内容:考察考生高中所学外语口语水平;
面试内容: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举止仪表及所报语种语音模仿等内容。
四、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
报考我院小语种提前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北京市统一高考。高考报名、填报志愿、体检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考生可以正常填报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志愿,但在填写《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志愿表》、《志愿信息卡》时不再填写我院上述单独录取专业的志愿,但仍可填报我院的其它专业志愿。
五、录取
北京考生按照北京市高招办规定,录取时间为7月上旬,在军事、公安等院校录取前进行单独录取。录取时采取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高考总成绩和面试、口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参照相关单科成绩。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教育部招生规定执行,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已被提前单独录取的考生,其它专业、其它学校不再录取。
六、入学复查
按照北京市教委学籍管理规定,新入校的学生要进行德智体诸项复查,凡是发现有舞弊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学习与毕业
学生在学好第一外语的基础上,须选修第二外语。各系在加强对学生专业培训外,还开设经济、贸易、管理、国际政治等多种专业(方向)必修、选修课程。
学生在校学习四年,德、智、体合格,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评定合格,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回答:2007-03-17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