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作一个详细的介绍:
一、考试简介
秘书职业是企、事业单位管理中一个很重要的工作。许多发达国家对秘书人员都有严格的要求,凡从业人员要持有秘书职业证书。我国决定推行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定凡在企事业单位、涉外机构中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都要接受秘书职业资格鉴定,取得资格证书,然后持证上岗。
在新的秘书国家职业标准中,以前的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分别由国家资格五级、国家资格四级、国家资格三级所代替,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国家资格二级。
秘书职业是一种具有综合性和辅助性特点的职业,因此,在新标准中,要求从事这一职业者具有较强的文字与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秘书职业标准中包含了从接待工作、档案工作、文书拟写与处理、会议组织,到信息工作、办公室日常事务以及协调工作等多个方面的职业资格要求,是培养和考核秘书职业领域从业人员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等级
2003年秘书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试点正式启用新的国家职业标准。新的国家职业标准共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原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原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原高级)和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也有所变化。
二、申报条件
1.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二年以上。
2.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
4.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六年以上。(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
三、考试内容
全国秘书证书考试内容:文书写作、公关礼仪、档案管理、办公室自动化、办公室工作、法律与经济管理概论、外语(英、日、俄等)
四、考核内容
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以《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和《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为依据。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基础业务素质、案例分析、工作实务等四个基本内容。涉外秘书增加外语考核部分,秘书职业资格二级增加业绩评估部分。
五、 考核方式
1.书面应答:考生对标准化书面试卷上的问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题型分为单选题、选择题两种题型。
2.情景模拟:考生根据所观看的情景录像,就书面问题进行笔答;均有两段录像,每段录像考15个知识点。
3.任务解决:考生对书面提出的工作任务进行书面回答。4.综合测试:涉外秘书的英语考试包括听力题、选择题、写作题。5.业绩评估:专家对考生提供的个人工作业绩记录进行综合评审。
另外,在工作要求上,本标准对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秘书、四级秘书、三级秘书和二级秘书的能力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六、考试时间
秘书资格认证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和11月,提前两个月报名。
国家秘书职业资格证书 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考试内容分秘书(涉外)、秘书(普通)两个种类,每个种类分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和二级共四个级别。其中,秘书(涉外)专业外语考核设英语、日语、俄语3个语种,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的专业语种,任选一种语言应试。
七、证书价值
是在国内从事秘书职业的资格准入证明。
八、分数级别
考试共分三个级别:不及格、及格、优秀,及格分数线为50分,优秀分数线为70分。
九、考试教材
采用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教材《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海潮出版社出版。
十、考核时间
秘书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程序依次为职业道德考核、情景录像笔试,考核时间分别为30分钟、60分钟、90分钟。
十一、秘书资格考试统考联系地址一览表
序号 地区 单位与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广东 广州市教育路88号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530030 吴权 020-83199816
2 湖北 武汉市水果湖路8号湖北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430071 曾九洲 027-87318939
3 江苏 南京市北京西路67号江苏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10013 杨进宝 025-3392874
4 广西 南宁市星湖路35号广西劳动保障厅培训就业处 530022 陈家和 0771-5856958
5 江西 南昌市北二路100号江西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330046 张雅梅 0791-6217020
6 云南 昆明市五华山云南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650021 马丽芬 0871-3621848
7 黑龙江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府街1号黑龙江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150040 全立 0451-2602291
8 重庆 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28号重庆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心中 400015 张俊芳 023-63627284
9 河南 郑州市政三街省府院2号楼河南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450003 张青磊 0371-5951789
10 山东 济南市公和街9号山东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50001 赵颖 0531-6910100-0354
11 内蒙 呼市呼伦南路261号内蒙古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010020 梅林 0471-6682203
12 四川 成都市陕西街54号四川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610041 何永红 028-6140132
13 天津 天津和平区建设路18号劳动保障局机关大楼7层天津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300040 李鸣文 022-23030918-8735
14 宁夏 银川市凤凰北街42号宁夏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750001 马维功 0951-5032378
15 新疆
16 贵州 贵阳市延安中路20号贵州省劳动保障厅职技开发处 550001 杨琳 0851-5867779
17 辽宁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5号辽宁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110003 林征 024-23895513
18 湖南 长沙市东风路113号湖南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410008 史术高 0731-4530381
19 甘肃 兰州市东岗东路1163号甘肃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730020 王璇 0931-8492094
20 北京 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00029 欧大江 010-64920456
21 上海 上海市天山路1800号上海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0051 竺淑琴 021-62748577-2514
22 安徽 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培训处 230061 张安安 0551-2647574
23 海南 海口市和平南路20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570203 邢孔敏 0898-65365312
24 青海 西宁市西山一巷5号青海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810001 张梦兰 0971-6106112
25 吉林 长春市前进大街31号吉林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30012 冷馨 0431-5518843
26 山西 太原市府东街261号山西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030002 王晓丽 0351-3081797
27 浙江 杭州市古翠路50号浙江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310013 黄国汀 0571-85025506
28 新疆 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9号新疆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830002 王浩成 0991-2331001
29 陕西 西安市新城大院陕西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710006 王前伟 029-7293977
30 河北 石家庄市合作路边42号河北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050051 张慧 0311-7832460
31 福建 福州市鼓楼区七星井龙山里14号龙山大厦福建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350001 魏丽英 0591-7519340转262
32? 西藏 拉萨市北京东路155号西藏自治区劳动局培训就业处 850000 扎顿 0891-6333041
回答:2008-07-15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