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务师
一、简介
1、适用范围。国际商务职业资格适用于全国外经贸行业的对外经济贸易、对外援助、对外经济合作和其它行业中的对外经济贸易部门内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依据。1993年6月,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下发了《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建立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问题的通知》(人职发〔1993〕2号),决定在我国实行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1994年1月,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印发了《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已废止)。2002年6月24日,人事部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由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为商务部)共同负责国际商务职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3、类型。按照上述规定,国际商务职业资格分为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外销员为国际商务专业的从业资格,是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的基本条件;国际商务师为国际商务专业的执业资格,是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关键岗位的必备条件。
二、报考条件
1、外销员
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2、国际商务师
申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l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l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l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l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l 取得博士学位。
l 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2、 报名手续
参加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举行的考试)。
3、考试用书
由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的两本书:
l 《国际经济贸易专业知识》内容包含微观经济学、国际商法、国际金融、营销与企业管理。
l 《国际经济贸易理论与实务》内容包含中国对外贸易、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合作。
四、考试
1、考试的组织
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在人事部、商务部的领导下进行。两部门成立“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下设“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务部人事教育劳动司,负责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
2、考试时间
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考试时间定于每年9月中旬。首次考试定于2002年11月2日和3日。
3、考试科目设置
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外经贸外语(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2个科目,外经贸外语考试分笔试和口语2个部分。
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和业务外语3个科目。其中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
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不含从业资格考试中的口语部分)。除外销员从业资格"外经贸外语"考试科目中的口语部分外,其它考试科目均采取阅卷笔答方式。
口语部分的考试,每个考生为10分钟,考试时间为次日上午。
3、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五、证书管理
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商务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六、证书的使用
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聘任助理国际商务师或其它经济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聘任国际商务师或其它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回答:2007-06-06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