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语现代化文字改革方案的简称,其意义在于对字词书写的纷乱、繁琐和非
理性化部分进行优化和简化。此方案于1986年开始酝酿,1996年推出第一
版本,2004年提出试行方案并于2005年8月始在德国中小学推行,此后有所
修订。该方案2006年3月通过德国教育部长联席会议的审核,将从2007年8月
起最终生效(即产生规范意义),它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a) 语音和字母对应关系的表达;
b) 外来词书写方式的统一;
c) 字母大小写的规范;
d) 组合型词汇的分写与合写规律;
e) 连字符的使用方式;
f) 单词在句末分行时的断写规定;
g) 各种标点符号的使用规定。
新正字法至今在德国社会上有较大的争议,大多数公民、包括知识分子,并不
表示认同,犹如汉语简化字在港台的处境。根据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决,除中小学
教育之外,新正字法对德国公众社会没有法律上的强制和约束意义,公民或社团
使用传统正字法和新正字法的自由国家不予干涉。事实上,若干德国一级报刊至
今仍使用旧的正字法,更不用说普通公民了。
专家评论,新正字法尽管举步艰难,但未来大势看好。所以作为华人学德语,当
然以使用新教材新词典为理智。只是,兄弟学有所成之后,莫忘了多多啃些老版
本的文科读物,以免当无聊和失眠之时想读点德语武侠小说却两眼发青,让那些
德国的学究笑话咱龙人之不龙...
回答:2007-04-01 08:31
修改:2007-04-01 08:42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太感谢你了!又一次提供给我有用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