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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日语是指高等院校开设的非日语专业的日语教学。据中国日语教学研究会和日本国际交流基金统计,我国有近1100所学校开设日语课,学习人数近25万。其中大多数应该说是大学日语。 大学日语教学大纲 (第二版)
1. 教学对象 本大纲的教学对象是高等学校非日语专业的本科生。入学时,他们应已掌握基本语音、语法知识、领会式掌握单词约1800个(其中复用式掌握约1200个),并在听、写、读、说等方面受过初步的训练。对高于或低于上述水平的学生,可参照本大纲“教学安排”中有关部分执行。
2. 教学目的 大学日语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阅读能力、一定的译和听的能力、初步的写和说的能力,使学生能以日语为工具,获取专业所需要的信息,并为全面提高日语运用能力打下较好的基础。
3. 教学要求 大学日语教学分为基础阶段和阅读阶段。教学要求分别为: 3.1基础阶段 基础阶段教学分为六级,称为大学日语一级至六级。根据学生入学水平的不同,基础阶段的教学要求分为基本要求和较高要求两种。达到四级为基本要求,达到六级为较高要求。
3.1.1基本要求 3.1.1.1语音 朗读时语音、语调基本正确。
3.1.1.2词汇 领会式掌握单词约5000个(其中复用式掌握约3000个),并举用按照基本结构词法识别词的能力。
3.1.1.3语法 掌握基本语法知识,理解常见语法现象,并具有在语篇水平上运用语法知识的能力。
3.1.1.4阅读能力 掌握基本阅读技能,能顺利阅读并正确理解一般题材、中等语言难度的文章,速度达每分钟90-100字(指汉字与假名自然混合的日文印刷字数,以下各项同)。在阅读难度较低、生词不超过总词数2%的材料时,速度达每分钟120-140字,阅读理解的准确率不低于70%。
3.1.1.5听的能力 能听懂日语讲课,对题材熟悉、浅于课文、基本无生词、语速为每分钟180-200字的听力材料,一遍可以听懂,理解的准确率不低于70%。
3.1.1.6写的能力 能按规定的题目和提示,在半小时内写出300-350字的短文,内容连贯,问题统一,无重大语法错误,词语错误(含使用、表记等方面)较少,表意基本清楚。
3.1.1.7说的能力 能进行简单的日常会话,能就教材内容进行问答和复述。
3.1.1.8翻译能力 能借助工具书将与课文难度相仿的文章译成汉语,理解正确,译文达意,笔译速度达到每小时700-800字。
3.1.2较高要求 3.1.2.1语音 语音、语调正确,说话比较自然。
3.1.2.2词汇 > 领会式掌握单词约6800-7000个(其中复用式掌握约3800个),并掌握一定数量的常用固定词组。
3.1.2.3阅读能力 掌握较高的阅读技能,能顺利阅读并理解一定的题材、语言难度较高的文章,速度达到每分钟120字。在阅读难度略低、生词不超过总词数4%的材料时,速度达到每分钟160字,阅读理解的准确率不低于70%。
3.1.2.4听的能力 对题材熟悉、句子不太复杂、基本上无生词、语速每分钟为250字的语言材料,一遍可以听懂,理解的准确率不低于70%。
3.1.2.5写的能力 能在半小时内写出300-350字的短文,包括文章摘要、书信等。内容连贯,层次分明,段落适当,文理通顺。
3.1.2.6说的能力 经过准备,能就课文内容或某一问题进行简短的发言,基本上能表达思想。
3.1.2.7翻译能力 能借助工具书将与课文难度相仿的文章译成汉语,理解正确,译文达意,笔意速度达到每小时1000-1100字。
3.2专业阅读阶段 能顺利阅读并能正确理解有关专业的书籍和文章。阅读速度达到每分钟100字,阅读理解的准确率不低于70%,阅读总量不少于550000字。通过阅读,掌握一定数量的有关专业的专业基础词汇和专业词汇。 (省略)
6.测试 6.1语言测试应着重考核学生的语言基础知识和运用能力,要做到科学、客观、统一和标准化。
6.2基础阶段各级教学结束时均应安排考试 其中四、六两级结束时,应组织学生参加根据本大纲的要求举行的地区性或全国性的统一考试。记分册上登记学生成绩时,要同时注明该生所达到的日语等级。
6.3专业阅读阶段结束时,各校有关的系或学科应安排专业阅读能力的考试,并记分入册。
6.4选修课也应进行考核并记分入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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