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分狭义古典音乐和广义的古典音乐,狭义的是指古典时期的音乐;广义的是指包括巴洛克.古典乐派.浪漫乐派.印象乐派.民族乐派等等乐派统称为古典音乐.古典音乐是指那些从巴洛克时期(1600—1750)开始一直到20世纪早期,在欧洲文化传统背景下创作的音乐,它有别于通俗音乐和民族音乐,具有永恒的意义。
大约从1600年开始,也就是所谓的巴洛克时期(巴洛克Baroque是从建筑学、绘画史借用来的专业术语,源自于葡萄牙语,词义是很不规则的珍珠;在意大利语中又指冲动、夸张、任性、幻想等义),欧洲作曲家开始创作早期音乐,这也就是古典音乐的开端。
事实上,很多西方古典音乐最早都是来自于为宗教仪式和庆典而写的音乐。
交响曲是音乐发展史上举足轻重的音乐形式。“symphony”一词源于古希腊,意为“共响”。早期的交响曲由17世纪末意大利式歌剧序曲演变而来,序曲“快板——慢板——快板”的结构形式为交响曲的套曲形式打下了基础。序曲性质的交响曲在18世纪逐渐脱离歌剧,吸收其他器乐曲的因素,发展成为独立的有3个乐章的器乐体裁,依然属于小型乐队或器乐重奏的作品;后经海顿、莫扎特的大量创作实践,最终确立了规范的交响曲式,即古典交响曲。它包括有4个乐章:第一乐章,快板,奏鸣曲式;第二乐章,慢板(或稍慢),节略的奏鸣曲式、三段式、复三段式、变奏曲式,具有抒情性;第三乐章,快板(或稍快),小步舞曲;第四乐章,快板(或急板),回旋曲式、奏鸣回旋曲式等。此外,交响曲整体的调性布局、和声结构、各乐章间的对比与平衡、乐队中乐器的组合与规模等均得到规范化而基本定型。
欧洲的器乐长期附从于声乐,至十六世纪才逐渐独立。随着乐器制作技术的发展,尤其是歌剧的兴起,使十七世纪的器乐创作有了显著进步,产生了舞曲合成的古典组曲,以及曲式自由的序曲,而赋格曲、幻想曲、随想曲、变奏曲、前奏曲等体裁也渐被普遍使用。十八世纪,小提琴音乐迅速发展,歌剧序曲体裁的变革,曼海姆乐派等积极探索新的形式和表现手段,均为维也纳古典乐派的革新提供了有利条件。海顿确立了管弦乐队编制和主调音乐样式;莫扎特则进一步加以肯定,并发挥了木管乐器独特的表现力;贝多芬以交响性、戏剧性手法写作管弦乐序曲,给了奏鸣曲式以广阔的表现天地。
回答:2008-01-01 02:33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哎...
反正多少有点帮助啦..